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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國稅務問答

本文僅為一般資訊,並不構成個人稅務建議。稅務情況因人而異,相關規則亦經常變動。如有疑問,請先諮詢合資格的英國稅務顧問。

主題

  1. 你的強積金與海外資產
  2. 自我評稅與預繳稅
  3. 自僱之路:獨資、公司與 IR35
  4. 居民身分、居籍與全新稅制
  5. 數碼化報稅:2026 年的轉變
  6. 守住財富:資本增值稅與遺產稅

你的強積金與海外資產

我的強積金在英國要課稅嗎?而留在香港的存款與物業,我又必須向 HMRC 申報甚麼?

我移居英國後提取了強積金,這筆款項要向 HMRC 課稅嗎?

一般而言不需要。根據《英港雙重課稅安排》(DTA),來自香港認可退休計劃(包括強積金)的退休金及類似款項——條文明確涵蓋「一筆過提取」——只會在香港課稅。由於強積金權益在香港獲豁免薪俸稅,實際結果通常是兩地皆不徵稅。

須留意一點:HMRC 於 2025 年更新了有關海外一筆過款項的指引,實際處理會視乎具體情況而定——你何時成為英國稅務居民、款項如何安排,以及提取的金額。若強積金結餘金額龐大,建議在提取前先向顧問確認你的稅務狀況。

我見到報道指 HMRC 向香港人發信,查詢未申報的海外資產。我需要擔心嗎?

這些報道確實引起不少恐慌,但須了解背景。當 HMRC 的數據顯示某人「可能」有未申報的離岸收入時,便會發出俗稱「提醒信」(nudge letter)。收到信件只是提示你檢視一下,並非指控你做錯了甚麼。只要確保所有「應課稅」的海外收入(租金、利息、股息)都已如實申報,便無須擔心。

既然強積金不課稅,我還需要向 HMRC 申報香港的租金或銀行利息嗎?

通常需要。與一筆過強積金不同,來自香港資產的收入——香港物業的「租金」,或香港戶口及投資的「利息與股息」——在你成為英國稅務居民後,一般須在英國課稅,並在超過免稅額時透過自我評稅申報。最重要的例外,是下文所述為新移民而設的四年寬免。

我常聽到的「四年海外收入寬免」是甚麼?

由 2025 年 4 月 6 日起,英國以全新的「四年海外收入及收益寬免」(FIG)取代舊有的「非居籍」(non-dom)匯入制。若你抵英前的過去十個課稅年度均非英國稅務居民,便可就抵英後首四年的海外收入及收益申索 100% 寬免——期間更可將該等款項匯入英國而無須繳付英國稅。

此寬免並非自動生效:你必須就每個欲適用的年度,在自我評稅報稅表上提出申索;四年期一過便不再適用,其後須按全球收入課稅。

如果我並不打算永久定居英國,這會有幫助嗎?

作用已大不如前。2025 年 4 月之前,香港「居籍」可為海外財富提供保護;但在新制下,居籍已不再決定入息稅、資本增值稅或遺產稅——現時的關鍵在於你的「居民身分」,即你實際在英國居住了多久。長遠規劃時你的意願仍有意義,但已不再左右你日常的稅單。詳見主題四。

重點摘要

  • 申報不等於繳稅。即使無須繳稅(例如適用四年寬免),你仍可能須向 HMRC 申報該收入的存在。
  • 新制與 DTA 之間的相互影響相當複雜;若你持有可觀的海外投資組合,務必尋求針對性的專業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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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我評稅與預繳稅

在香港,稅務大多由僱主代為處理;英國則要求你主動登記、申報及繳稅——而其中一項「預繳稅」,幾乎人人都會在第二年被殺個措手不及。

我受僱並透過 PAYE 繳稅,還需要報稅嗎?

不會單因薪金而需要。針對只透過 PAYE 課稅人士的舊有 15 萬英鎊入息門檻,已由 2024/25 課稅年度起取消,因此單憑高薪本身已不再需要報稅。但若符合以下任何一項「觸發條件」,你便必須報稅,例如:

  • 自僱收入超過 1,000 英鎊(總額);
  • 英國或海外物業的租金收入超過 1,000 英鎊(總額);
  • 股息超過 500 英鎊的股息免稅額;
  • 儲蓄利息超過你的個人儲蓄免稅額;
  • 未經扣稅的海外收入,例如香港租金或利息(除非適用四年寬免);
  • 有須申報的資本增值;或
  • 你打算申索四年 FIG 寬免——此申索須透過自我評稅辦理。

我開始做點「副業」,到甚麼程度才要通知 HMRC?

一旦你的「營業收入」總額在一個課稅年度內超過 1,000 英鎊,即使扣除開支後並無盈利,你也必須登記自我評稅。若你過往曾報稅但其後停止,或須「重新啟動」舊有紀錄,而非重新登記。

2025/26 課稅年度有哪些重要限期要記下?

就 2026 年 4 月 5 日結束的課稅年度,請記下以下限期,以免被自動罰款:

  • 2026 年 10 月 5 日——首次登記自我評稅的限期;
  • 2026 年 10 月 31 日——遞交「紙本」報稅表的限期;
  • 2027 年 1 月 31 日——遞交「網上」報稅表並繳付稅款的限期。

如果我錯過了 1 月 31 日,會怎樣?

限期一過,HMRC 即自動徵收 100 英鎊罰款——即使你毋須繳稅或已全數繳清。若報稅表逾期超過三個月,便會開始每日累計 10 英鎊罰款,並於第六及第十二個月有進一步罰款。任何未繳稅款亦由 2 月 1 日起計息。

我聽過「預繳稅」,那是甚麼?為何我第二年的稅單大了那麼多?

這正是最令人意外的一環。若你某年度的自我評稅應繳稅款(入息稅加第四類國民保險)超過 1,000 英鎊,而當中少於 80% 已透過 PAYE 於源頭扣除,HMRC 便會要求你就「下一」年度預先分期繳付——即「預繳稅」(Payments on Account)。每期為你最新稅單的 50%,分別於 1 月 31 日及 7 月 31 日到期。

實例說明

假設你首份自我評稅稅單(2025/26 年度)為 3,000 英鎊,且全數須以自我評稅方式繳付。當你在 2027 年 1 月 31 日繳清後,便會觸發 2026/27 年度的預繳稅:

  • 第一期預繳稅:1,500 英鎊——2027 年 1 月 31 日到期
  • 第二期預繳稅:1,500 英鎊——2027 年 7 月 31 日到期

因此在 2027 年 1 月 31 日當天,你實際須繳付 3,000 英鎊(2025/26 年度結餘)再加 1,500 英鎊首期預繳稅——一次過合共 4,500 英鎊。請及早為當天的現金流作好準備。

若預計你在 2026/27 年度收入將大幅下降——例如失去重要合約、退休,或轉為以公司出糧——你可登入自我評稅網站,申請調低預繳稅,以免多繳。

重點摘要

  • 自僱及租金收入的 1,000 英鎊上限,以扣除開支前的總收入計算,而非最終盈利。
  • 登記即是取得你的「唯一納稅人參考編號」(UTR),郵寄需時最多十個工作天,請預留時間。
  • 切勿等候 HMRC。若你符合條件,於 10 月 5 日前通知的法律責任在你,他們未必會先聯絡你。
  • 對較高收入人士而言,自我評稅正被數碼化報稅取代,詳見主題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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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僱之路:獨資、公司與 IR35

對 IT 專才、顧問及自由工作者尤其重要。業務架構的選擇,以及陌生的 IR35 規則,足以影響你最終能保留多少收入。

我想自己創業,應登記為獨資經營者,還是開設有限公司?

這視乎你的預期收入、承受風險的程度,以及你願意處理多少行政工作。

  • 這視乎你的預期收入、承受風險的程度,以及你願意處理多少行政工作。
  • 有限公司(Limited Company)——獨立法律實體,可為你的個人資產提供「有限責任」保障,但責任較重:須向公司註冊處(Companies House)遞交周年帳目,並提交利得稅(Corporation Tax)報稅表。

哪一種架構較省稅?

當盈利達到某水平(一般約為 30,000 至 50,000 英鎊)後,「有限公司」可較具稅務效益,因為你可以低薪加股息的組合支取收入,而股息稅率較低,且毋須繳付國民保險。作為「獨資經營者」,所有盈利均按個人入息課稅——較為簡單,但國民保險的負擔可能較重。最合適的選擇往往不只關乎稅務,亦須一併衡量責任與行政負擔。

我常聽到「IR35」,這跟我有關嗎?

若你透過自己的有限公司(「個人服務公司」)向客戶提供服務,便須考慮「IR35」。這套規則旨在判斷你究竟是真正的「企業對企業」承包商,還是實質上的「變相僱員」。

  • IR35 之內(Inside)——稅務上視你為僱員,由客戶或中介在付款前先扣除稅款及國民保險。
  • IR35 之外(Outside)——你屬真正承包商,可以股息形式支取收入,通常較具效益。

這套框架對來自香港的人往往相當陌生,因香港並無對等的分類。

甚麼是「傘式公司」?我何時應該使用?

「傘式公司」(Umbrella Company)是承包商的中介僱主:代你開立發票、扣除 PAYE 稅款及國民保險,再以稅後薪金支付給你。對「IR35 之內」的人士,或不願自行營運有限公司者而言,是常見的選擇。

我可以申索業務開支來減低稅款嗎?

可以,但前提是該開支「完全及純粹」為業務而招致。常見可申索項目包括手提電腦、軟件等設備(透過資本免稅額)、專業保險、合理比例的家居辦公室開支,以及業務差旅。所有申索均須保留準確的紀錄及單據。

重點摘要

  • 在獨資與有限公司之間取捨,關乎「法律保障」的程度,不下於稅務考量。
  • 對中型及大型客戶而言,通常由「客戶」而非你本人決定你的 IR35 身分。
  • 英國的業務架構與 IR35 相當複雜——及早諮詢會計師,可避免代價高昂的錯誤及 HMRC 調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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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民身分、居籍與全新稅制

這是一個關鍵的認知落差——而 2025 年 4 月的改革令問題更為尖銳,因為它廢除了不少新移民仍據以規劃的舊「居籍」制度。

我現在住在英國,是否所有收入都要當英國「納稅人」課稅?

未必,而且相關框架已於 2025 年 4 月改變。「稅務居民身分」——大致按法定居民測試(SRT)下你在英國逗留的日數而定——決定英國是否及如何向你徵稅。較舊的「居籍」概念(與你視為永久家園的所在地有關)過往與之並存。大部分香港人很快便成為英國稅務居民;真正改變的,是「居民身分」如今對你全球收入的意義。

我聽說「非居籍」規則改了,到底發生了甚麼事?

它已被廢除。由 2025 年 4 月 6 日起,「匯入制」(non-dom 只在把海外收入帶入英國時才課稅)已被以居民身分為本的「四年 FIG 寬免」取代。在你成為英國居民的首四年內(前提是過去十個課稅年度均非居民),你可免稅將海外收入及收益帶入英國;其後便按一般方式就全球收入課稅。

那麼,究竟甚麼才決定我的全球收入是否在英國課稅?

現時取決於兩點:你的「居民身分」,以及你是否仍在「四年 FIG 期內」。在你可申索 FIG 期間,你的香港收入及收益不在英國徵稅範圍之內。四年期一過(或你不作申索),你便須就全球收入及收益按產生時課稅——包括香港的租金、利息及股息,並透過自我評稅申報。

我的香港居籍還有任何作用嗎?

就入息稅、資本增值稅及遺產稅而言——不再。這些稅項現時按居民身分而非居籍決定,過往依靠香港「原居籍」的「非居籍」規劃,對這些稅項已不再奏效。居籍作為一般法律概念仍然存在(在繼承、家事法等事宜上仍可能有關),但已不再是你抵禦英國稅的盾牌。若你的策略仍建基於「非居籍」身分,便需要重新檢視。

我日後可能會返回香港,這對我香港資產的稅務有何影響?

就遺產稅而言,測試現時是你是否「長期居民」(Long-Term Resident)——即在過去 20 個課稅年度中有至少 10 年為英國居民。在你達到這一點之前,一般只有你的「英國境內資產」受英國遺產稅網覆蓋,香港資產則在範圍之外。一旦你成為長期居民,你的「全球」遺產便會納入範圍。主題六有完整說明。

重點摘要

  • 居民身分以日數計——基本上是按你在英國實際逗留的機械式測試。
  • 四年寬免期相當寶貴——新移民應在全球課稅開始前善用 FIG 寬免。
  • 改革屬近期且細節繁多;若你早前的規劃假設舊有的非居籍規則,請與顧問重新檢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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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碼化報稅:2026 年的轉變

這已不再是將來的問題。由 2026 年 4 月起,許多自僱人士及業主必須保存數碼紀錄,並每季向 HMRC 申報。

甚麼是數碼化報稅?現在是否已屬強制?

是。由 2026 年 4 月 6 日起,入息稅「數碼化報稅」(Making Tax Digital,MTD)對許多自僱人士及業主已屬強制。它以全年更頻密的數碼方式申報收入與開支,取代單一的周年報稅表。

我怎樣知道自己今年是否必須加入?

視乎你「自僱及物業合計的總收入」(扣除開支前的營業額):

  • 由 2026 年 4 月 6 日起——若該收入在 2024/25 年度超過 50,000 英鎊,你便須加入;
  • 由 2027 年 4 月 6 日起——門檻降至 30,000 英鎊;
  • 由 2028 年 4 月 6 日起——再降至 20,000 英鎊。

若 HMRC 的紀錄顯示你超過門檻,理應會去信通知你,但檢查及登記的責任在你。

「總收入」是否包括我全職工作的薪金?

不包括。MTD 的合資格收入只計「自僱及物業」的營業額,不包括 PAYE 受僱收入、退休金或股息。

在 MTD 下,我實際要做的三件事是甚麼?

共三項:

  • 保存數碼紀錄——以 MTD 相容軟件(如 Xero、QuickBooks、Sage 等)記錄收入與開支;單靠紙本紀錄已不再足夠。
  • 每季更新——每三個月透過軟件向 HMRC 提交收入與開支摘要。
  • 最終申報——課稅年度結束後,於 1 月 31 日前提交,確認你的整體稅務狀況,取代舊有的周年報稅表。

這些每季更新的限期是哪幾天?

就 2026/27 年度,標準的每季更新限期為:

  • 第一季(4 月 6 日至 7 月 5 日):2026 年 8 月 7 日
  • 第二季(7 月 6 日至 10 月 5 日):2026 年 11 月 7 日
  • 第三季(10 月 6 日至 1 月 5 日):2027 年 2 月 7 日
  • 第四季(1 月 6 日至 4 月 5 日):2027 年 5 月 7 日

重點摘要

  • 新移民可獲延後一年:若你須填寫報稅表的居民身分頁(residence pages)——四年 FIG 申索人正屬此類——則須到 2027 年 4 月才須使用 MTD。
  • 2026 年「軟著陸」:HMRC 已確認首年不會就部分逾期提交施加罰款,讓大家適應。
  • 不再有 HMRC 網上入口:超過門檻者,已不能再單純在網站輸入年度總額,必須使用認可軟件。
  • 好處是:實時數碼紀錄讓你隨時掌握稅務狀況,更易規劃現金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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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住財富:資本增值稅與遺產稅

最重要的長遠問題——而居民身分的「時鐘」,正悄悄決定英國能觸及你多少全球財富。

「十年/二十年」規則。自 2025 年 4 月起,遺產稅不再取決於居籍,而是居民身分:一旦你在過去 20 個課稅年度中有 10 年為英國居民,你的整個全球遺產便會落入 40% 英國遺產稅網。這比舊有的居籍規則界線清晰得多——但也更為嚴格。

我移居英國後出售香港的住所,要繳英國資本增值稅(CGT)嗎?

往往不需要,全靠「私人住所寬免」(Private Residence Relief,PRR)——一般可豁免出售你唯一或主要居所的增值。但若你在出售前已在英國居住數年,寬免或只涵蓋該香港物業確實作為你居所的期間,再加最後「九個月」的豁免;物業在你身為英國居民期間丟空或出租所對應的增值,則可能須課稅。此外須留意:一旦成為英國居民並已過四年寬免期,即使賣樓款項從未離開香港,海外資產的增值亦計算在內。

2025/26 及 2026/27 年度的資本增值稅稅率與免稅額是多少?

每人每年免稅額為 3,000 英鎊。超出部分的稅率視乎你的入息級別:

  • 基本稅率納稅人: 18%
  • 較高及附加稅率納稅人: 24%

自 2024 年 10 月 30 日起,這些稅率同時適用於住宅物業及股票等其他資產——兩者已劃一。

英國遺產稅真的是 40%,而且適用於我的整份遺產嗎?

只有超出免稅門檻的部分才按 40% 課稅:

  • 零稅率區間(Nil-Rate Band):首 325,000 英鎊人人免稅;
  • 住所零稅率區間(Residence Nil-Rate Band):若你把主要居所遺贈予直系後代(子女或孫輩),可額外獲 175,000 英鎊;
  • 夫婦:配偶及民事結合伴侶可合併免稅額,最多有機會免稅傳承 100 萬英鎊。

我可以現在就把錢給子女,以減低日後的遺產稅嗎?

主要途徑是「七年規則」。大部分直接饋贈屬「潛在豁免轉移」(PET):饋贈後存活滿七年,該筆款項便完全脫離你的遺產;若七年內身故,則可能須課稅,惟「遞減寬免」(taper relief)可隨時間降低稅率。此外,你每個課稅年度可饋贈 3,000 英鎊,即時獲豁免。

如果我尚未成為長期居民,我的香港資產能否免受英國遺產稅影響?

現時取決於「十年/二十年」測試。若你尚未成為長期居民,一般只有英國境內資產(英國居所、英國銀行戶口)在徵稅範圍之內,香港資產則在範圍之外。一旦你成為「長期居民」,你的全球遺產——包括香港物業與投資——便會面對 40% 稅率。即使離開英國後,按你居英的年期長短,仍有三至十年的居民身分「尾巴」(tail)可能令你留在稅網之內。長遠規劃不可或缺。

重點摘要

  • 保存抵英時的價值證明。就資本增值稅而言,你的香港物業在你抵英當天值多少的證據,將成為日後計算增值的「成本基礎」。
  • 「保留權益的饋贈」行不通。你不能把房子送出去,卻仍免租金居住其中——HMRC 仍會把它計入你的遺產。
  • 善用免稅工具。「ISA」或「SIPP」內的增值免繳資本增值稅,是有用的規劃工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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